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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司法救助申请须知

        时间:2023-02-28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 【字号: | |

        beat365app下载官网_365体育比分官网_365bet在线网投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

        国家司法救助申请须知

        为便于人民群众了解现行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规定,依法、理性提出救助申请,有效准备证明材料,根据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、财政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《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(试行)》,最高人民检察院《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》,特制定本申请须知。

        一、基本原则与受理检察院

        1.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,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,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,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。

        2.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,应当由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负责救助。

        二、是否救助的若干情形

        1.救助申请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救助:

        1)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,因案件无法侦破、已过追诉时效、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,造成生活困难的;

        2)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人身伤害,急需救治,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;

        3)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,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、扶养、抚养的其他人,因案件无法侦破、已过追诉时效、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,造成生活困难的;

        4)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,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因案件无法侦破、已过追诉时效、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,造成生活困难的;

        5)举报人、证人、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、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,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,造成生活困难的;

        6)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,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,造成生活困难的;

        7)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,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。

        2.救助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一般不予救助:

        1)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;

        2)无正当理由,拒绝配合查明案件事实的;

        3)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伪造证据,妨害诉讼的;

        4)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者拒绝加害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;

        5)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;

        6)通过社会救助等措施已经得到合理补偿、救助的。

        三、申请方式与应交材料

        1.救助申请应当由救助申请人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提出。救助申请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。

        2.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救助申请人,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。

        3.救助申请人系受犯罪侵害死亡的刑事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、扶养、抚养的其他人,以及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,需要提供与被害人的社会关系证明;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,需要提供救助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。

        4.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
        1)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;

        2)救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;

        3)实际损害结果证明,包括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、医疗

        诊断结论及医疗费用单据或者死亡证明,受不法侵害所致财产损失情况;

        4)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;

        5)是否获得赔偿、救助等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;

        6)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

        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应当能够说明有关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成员、劳动能力、就业状况、家庭收入等情况。

        四、相关义务与法律责任

        救助申请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、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获得国家司法救助金的,应当追回救助金;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